为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科学性和严谨性,根据《自然资源听证规定》第十二、十三、十四、十五、十六条等规定,我局决定对《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10-2020年)修改方案(清新区禾云镇农光互补光伏电站)》举行听证会,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,现公告如下:
一、听证事项
对《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10-2020年)修改方案(清新区禾云镇农光互补光伏电站)》编制成果是否科学、合理、可行,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二、听证会时间、地点
(一)听证会时间:2022年5月13日上午10:00。
(二)听证会地点: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607会议室。
三、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
1、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、法人代表或其他组织推选担任;
2、听证会代表熟悉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,较关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;
3、听证会代表一旦确认,应当亲自参加听证;
4、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应实际情况,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,不能隐瞒事实真相。
5、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:
(1)听证代表有权对《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10-2020年)修改方案(清新区禾云镇农光互补光伏电站)》的内容进行咨询、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;
(2)听证当事人认为听证员、记录员与拟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证的、有权申请回避、并说明理由;
(3)遵守听证会议纪律、发言的先要征得主持人同意后,报上姓名及职务后才能发言。听证会结束后,经审阅听证记录后再听证记录上签字(盖章)。
6、参加听证会的全体人员按照清远市清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会。
四、报名地点及报名要求
(一)报名地点: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。
(二)报名要求: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个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须于2022年5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报名申请表,申请表可于报名地点领取。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的须同时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有效身份证件、委托书正本复印件,个人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。我局将从提出申请的个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中指定听证会代表。
联系人:徐洁 联系电话:0763-5202989
特此公告。
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
2022年4月13日